《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评述

被引:6
作者
马新民 [1 ,2 ]
刘洋
机构
[1] 亚洲国际法学会
[2] 中国海洋法学会
关键词
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 南海仲裁案; 管辖权; 历史性权利; 远海群岛;
D O I
10.19780/j.cnki.2096-0484.2019.01.003
中图分类号
D993.5 [海洋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中国国际法学会组织撰写的《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代表了中国国际法学界对裁决的普遍看法。仲裁庭罔顾菲律宾诉求的实质是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和中沙群岛黄岩岛的领土问题并构成中菲海洋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程序上对明显不属于有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释或适用以及被中国声明排除的事项越权管辖和裁判。在实体问题上,错误认定《公约》取代一般国际法中的历史性权利,错误定性和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无视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作为大陆国家远海群岛的整体性,错误分割处置作为群岛组成部分的有关海洋地物的法律地位及其海洋权利;错误解释和适用《公约》岛屿制度和低潮高地制度;基于错误前提否定中国在南海相关活动的合法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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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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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M]. 外文出版社 , 中国国际法学会,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