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被引:2
作者
马香超
陈裕国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司法化; 行政裁判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12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长期以来,行政复议都被定位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自我纠错的制度,这就使其不可避免的陷入不独立,不专业等诟病当中,降低了其在相对人心中的可信度,也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重塑行政复议的品格,完善制度设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已是当务之急。
引用
收藏
页码:110 / 113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论我国行政复议改革的逻辑起点和现实路径 [J].
沈开举 ;
郑磊 .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9, (04) :20-25+124
[2]   域外行政复议听证程序研究 [J].
朱璐璐 .
法制与社会, 2007, (07) :454-454
[3]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改革思路 [J].
周汉华 .
法学研究, 2004, (02) :146-147
[4]  
英国行政法.[M].张越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5]  
法国行政法.[M].[法]古斯塔夫·佩泽尔(GustavePeiser)[撰写];廖坤明;周洁译;.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