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被引:18
作者
江礼华
机构
[1] 国家检察官学院
关键词
国家工作人员; 企业; 刑事立法; 企业管理; 从事公务; 身份论;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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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2.104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新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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