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法源的功能与适用

被引:2
作者
潘爱国
机构
[1] 三峡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法; 法源; 效力等级; 适用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法法源具有分散性和复杂性的特征。行政法法源的功能在于为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为法官"找法"设定路径。行政法法源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是区分行政法法源效力等级的一般原则。行政法法源的适用遵循效力优先和适用优先双重原则,这两个原则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作用环节和前提条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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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论法的渊源的适用.[D].白亮.中国政法大学.2008, 09
[2]  
日本行政法.[M].(日)南博方著;杨建顺;周作彩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