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恐怖犯罪活动的认识

被引:1
作者
张萍
罗薇
机构
[1] 武汉市公安干部学院
[2] 湖北警官学院
关键词
恐怖犯罪; 暴力; 基力; 民族; 权利主体; 恐怖主义分子; 政治动机; 社会行为; 犯罪行为; 侵害对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7 [犯罪学];
学科分类号
0306 ; 030605 ;
摘要
20世纪后半叶,恐怖活动在世界范围内出现并日益严重。为惩治恐怖犯罪,国际上制订和签署了一系列防止、惩治恐怖主义的公约,各国相继制订法律严惩恐怖犯罪活动。恐怖犯罪的界定国际上目前尚无一个能为各国普遍认同的恐怖犯罪定义。关于恐怖主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定义是:对各国政府、公众或个人使用令人莫测的暴力讹诈或威胁,以达到某种特定的政治目的。1937年日内瓦会议上通过的《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认为:恐怖行为是指直接反对一个国家而其目的和性质是在个别人士、个别集团或在公众中制造恐怖的犯罪行为。美国联邦调查局把恐怖主义称为“为推进政治或社会目标而对人身或财产使用武力或暴力。以对一国政府、民众或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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