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水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及其法律对策

被引:3
作者
卢保家
陈秀娟
机构
[1] 江苏省常州市水利局
[2] 江苏省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江苏常州
[3] 江苏常州
关键词
水污染; 防治; 法律; 对策; 太湖;
D O I
10.13928/j.cnki.wrdr.2004.11.005
中图分类号
X524 [湖泊、水库];
学科分类号
0815 ;
摘要
本文围绕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问题,提出了解决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问题的法律对策建议:一是采取立法优先原则,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法》;二是建立以流域管理为主,流域管理和地方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设立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管理委员会、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管理局、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三个机构;三是以流域为单位,统一制定、提高污水的排放标准;四是将经济手段作为治理污染的主要政策措施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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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太湖流域非点源污染控制和治理的思考 [J].
陈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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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 2004, (01) :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