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土地资源禀赋、土地利用效益、土地保护水平三个方面,初步建立了生态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扬州市为研究案例,得出扬州市2000~2008年的土地利用与保护综合水平。研究结果表明:2000年,扬州市土地利用与保护综合评价分值为52.9,处于生态恢复阶段中的治理小于破坏阶段;自2000~2008年扬州市土地利用与保护综合水平随时间呈递增趋势,特别是2004年以来递增速度明显加快,到2008年扬州市土地利用与保护综合分值为74.7,处于生态恢复阶段的末期,即将跨入生态保育阶段。最后,根据评价结论,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扬州生态城市建设土地利用与保护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