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与法解释——创建我国判例制度的探讨

被引:7
作者
刘士国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
关键词
判例; 判例法; 法官; 法解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本文阐述了判例的概念 ,论证了判例法是大陆法系的第二法源 ,是成文法必要的解释与补充 ,分析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案例形成了中国判例的雏形 ,有些案例已具判例性质 ,但并未形成真正的判例制度。本文认为 ,判例法产生的原因是由法官法解释的必要性决定的 ,而法官法解释的必要性又是由概念法学的衰落与自由法学的兴起、法解释目标的客观性、法解释自身的性质、现代市民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诉讼类型的变化等原因所决定。本文提出了进行审判制度改革、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判例委员会、编篡判例法律汇编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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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法学方法论[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杨仁寿著, 1999
[2]  
罗马法教科书[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意)彼德罗·彭梵得(PietroBonfante)著, 2005
[3]   关于建立判例制度的几点思考 [J].
赵雯 ;
刘培森 .
山东法学, 1999, (06) :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