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环境核算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措施。本文对连云港市的大气、水环境污染损失进行估算并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 ,结果显示 :1996-2 0 0 0年连云港市大气、水污染损失年均分别为 5 162 3 .4万元和13 5 2 15 .7万元 ,占GDP比重的 2 .2 %和 5 .2 % ,合计高达 7.4%。这表明大气和水污染损失的严重性 ,以GDP为主要衡量指标的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过高地估计了连云港市的经济增长水平 ,掩饰了环境的退化 ,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决策和环境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