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被引:5
作者
游伟
机构
[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定罪量刑; 商业贿赂; 财物;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06.09.016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正> 一、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流向与定罪量刑问题商业贿赂犯罪是发生在商事领域中严重破坏交易秩序的权钱交易行为。在审判实践中,对行为人业已收受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具体流向与定罪量刑的关系,长期以来存在争论,至今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规定。由于商业贿赂行为本身的复杂性和财物流向的多元特征,致使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意见纷呈,直接影响到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和实际处刑。从目前情况看,行为人对贿赂财物的处置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将贿赂财物用于个人挥霍或者消费处分;二是将贿赂财物纳入部门小金库予以使用;三是将贿赂财物私下用于业务招待等公关性支付;四是将贿赂财物上交有关组织或者廉政账户;五是将贿赂财物退还给原来的行贿单位或者个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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