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中旬,湖南省境内普降暴雨,湘江流域发生了大洪水,给湖南省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8亿元。在这次抗御特大洪灾中,暴露出一些干部水患意识淡薄、思想麻痹;一些地方无视国家颁布的“水法”与“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任意侵占河道、人为设障、与水争利等问题。同时也反映出堤防设防标准偏低、质量差,上游防洪设施的防洪能力较弱等问题。因此,建议:各地政府部门和组织应努力增强全民的防洪意识,切实加强对防洪工作的领导;增加防洪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快防洪建设;依法治水、划定河道整治责任区段,清除行洪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