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27
作者
王欣新
徐阳光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重整; 债务人出资人地位; 对占有中的债务人监督; 强制批准重整;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07.01.015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2 [破产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的新破产法设置了重整制度,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创新。重整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博弈,立法应对不同主体的利益予以全面均衡考虑。本文对新破产法中规定的债务人的出资人在重整程序中的地位和权利应如何理解,对立法采纳的占有中的债务人制度即由债务人拟定重整计划并负责重整活动应如何进行监督,以及如何把握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法定条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以望保障重整制度的顺利施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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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新破产立法中债权人会议制度的设置思路 [J].
王欣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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