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非农化征地与农地增值收益权保护

被引:1
作者
孟宏斌
机构
[1]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 农地征用; 失地农民; 农地增值收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01 [土地经济学]; F299.2 [中国]; F323.89 [农村社会保障、福利事业];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120404 ;
摘要
在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中,地方政府沿用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城市化"模式,使农地非农化征用的趋势有增无减。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晰、政府职能越位、征地程序失范等原因,失地农民无法享有绝对地租,获得级差地租比例极低,农地增值收益权益受到损害。通过确权颁证、规范用途、市场补偿、多元安置及综合社保等多层面的制度建设,既能够维护失地农民农地增值收益权,又可以确保新型城镇化目标协调同步实施,是一条可以尝试实践的路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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