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问题

被引:21
作者
王笑寒 [1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
[2]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侵权; 惩罚性赔偿; 损害赔偿; 构成要件; 举证责任;
D O I
10.14112/j.cnki.37-1053/c.2021.03.028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030105 ;
摘要
《民法典》第1232条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正式确立,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转入司法实践并进行法律适用研究成为当务之急。司法实践中需明确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除适用于环境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外,还适用于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但均应限于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之情形。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应限定于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特殊情形下,对因"重大过失"行为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的,对生态环境损害部分,也应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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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典》[征求意见稿] . .
[2]  
损害赔偿法原理[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曾世雄著, 2001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 .
[4]  
民法典 . .
[5]  
损害赔偿法原理 . 曾世雄. . 2001
[6]  
法律中的因果关系[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美) 哈特, 2006
[7]  
环境诉讼管辖问题研究 . 李宁. 山东审判 . 2016
[8]   环境诉讼管辖问题研究 [J].
李宁 .
山东审判, 2016, 32 (06) :35-39+82
[9]   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之再构成——基于619份相关民事判决书的实证分析 [J].
张挺 .
法学, 2016, (07) :102-111
[10]   环境侵权中的因果关系及其证明问题评析 [J].
胡学军 .
中国法学, 2013, (05) :16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