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登记审查的解析及完善

被引:11
作者
杨宏云
孙春雷
机构
[1] 扬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 不动产物权登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不动产物权登记审查一直存在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的争论。考察国外不动产物权登记审查制度,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与登记审查方式并不存在对应关系。《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登记审查的方式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采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实质审查存在诸多弊端。我国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应采形式审查,并通过建立自愿公证、登记中介代理、身份确认核实、统一公告异议期限等制度,来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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