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性及其完善

被引:9
作者
潘昌锋
机构
[1] 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行政判决; 行政诉讼法;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行政案件; 变更权; 最高人民法院; 确认判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试论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性及其完善潘昌锋行政判决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决断。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可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含部分撤销并可判决被告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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