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互助会是农村“老有所养”的一种好形式

被引:1
作者
林贤志
李俊
机构
[1] 赣州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调查组
[2] 赣州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调查组 赣州
[3] 赣州
关键词
互助会; 村民小组; 村委会; 村民委员会; 老人; 农村; 计划生育工作; 老年人福利; 老年;
D O I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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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国家和社会还不可能完全解决全社会老年人“老有所养”的情况下,在占老年人口80%以上的广大农村,尤其在赣南这样的老区、山区、贫困区,“老有所养”的问题如何解决,兴国县江背镇高寨村上林、小坑、白屋、新林等四个村小组联合组建的老年人互助会(简称互助会)的经验给我们以新的启示:这就是在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基础上,通过创办互助会,把老年人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其自我供养、自我服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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