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港规则”扩张适用网络人格权保护之困境与消解——兼论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之完善

被引:17
作者
陈昶屹
机构
[1]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避风港规则; 侵权责任; 网络人格权; 扩张适用; 被侵权人; 网络服务提供者; 十六条;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2.01.021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当前,我国网络人格权保护制度尚处在起步阶段,传统的人格权制度及侵权法制度中并没有详细而明确的法律规则。虽然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确立了网络侵权的普适规则,但只是简单移植或扩大适用数字版权法领域规则,其应用于网络人格权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时已显出"水土不服、力不从心"的窘境。因此,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出台,并不意味着我国在网络侵权制度建设方面已经"盖棺定论",相反,从创新社会化管理和构建和谐网络的角度,完全有必要针对网络人格权保护的特殊情况进行全面检讨和修正。一、问题引入:源自司法实践的现实困境样本案例事实——"假日教授案"。蔡继明系清华大学教授,其因国务院公布的《国务
引用
收藏
页码:80 / 86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