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 为实现良法善治提供制度保障

被引:1
作者
李建国
机构
关键词
地方立法权限;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党中央; 决策; 中共中央; 科学管理; 立法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政府规章; 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 十八届四中全会; 税收法定原则; 宪法; 根本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次修改立法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切实实施好修改后的立法法。一、充分认识立法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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