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权保障与闲置土地监管的冲突与协调

被引:5
作者
袁健
李炯
机构
[1]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
关键词
土地法; 土地抵押权保障; 闲置土地监管; 土地转让; 土地收回;
D O I
10.13708/j.cnki.cn11-2640.2012.12.005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2.3 [土地法]; F301.2 [土地管理、规划及利用];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7 ; 120405 ; 083306 ; 0903 ;
摘要
研究目的:分析并协调解决土地抵押权保障和闲置土地监管的冲突,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研究方法:理论与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土地抵押权设定和保护有利于地尽其利,闲置土地监管着力解决地尽其用,二者在土地抵押权设立条件、限制土地收回及收回补偿等方面存在冲突。研究结论:遵循兼顾资产流动和促进用地、公共利益优先、信赖保护、参与救济、物上代位等原则,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严防新增限制土地;规范土地登记、促进土地金融信息共享;积极制度创新,防控闲置土地处置风险;准确认定事实,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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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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