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风景还是煞风景

被引:2
作者
陈从周
机构
[1] 中国园林学会顾问同济大学教授
关键词
风景区; 风景名胜区; 寺庙; 宾馆; 旅馆; 服务设施;
D O I
10.13717/j.cnki.ta.1984.01.018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造风景与煞风景,是矛盾的相对,如果处理得好,两者统一了,造风景便不会形成煞风景,近年来我国整理了很多的风景区,作出了不少出色成绩,但是在进展过程中,必然出现这样那样不够理想之事,甚至于好心肠办出了坏事。因此这个问题颇有商榷的必要。实际说来,这种现象本身不局限于一处一地,这是在发展中必然产生的曲折经过,因此有必要大家谈谈。为了今后将风景建造得更理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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