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选择性罪名

被引:14
作者
黄京平
彭辅顺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 
[3] 北京 
关键词
选择性罪名; 选择性罪状; 犯罪构成; 社会危害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目前我国的选择性罪名存在七种类型。确定选择性罪名的根据有三个层面,其直接根据是选择性罪状,间接根据是犯罪构成,最终根据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选择性罪名既有其存在的价值,又有其固有的缺陷。适当限制选择性罪名的数量和规定对实施选择性罪名中数行为的犯罪人从重处罚是弥补其缺陷的两条主要途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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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 条
  • [1] 关于选择罪名的几个问题.[N].黄京平;蒋熙辉;.人民法院报.2002,
  • [2] 罪名研究.[M].周艳红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 [3] 刑法学.[M].张明楷编著;.法律出版社.1999,
  • [4] 论犯罪与刑罚.[M].(意)贝卡里亚(Beccaria;Cesare)著;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 [5] 中国刑法学.[M].高铭暄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 [6] 犯罪构成的一般学说.[M].(苏)特拉伊宁(А.Н.Траинин)著;薛秉忠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