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鸿胪寺正音考

被引:16
作者
平田昌司
机构
[1] 日本京都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
关键词
鸿胪寺; 清代; 语音规范; 北京话; 官话;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49 [清前期(1616~1840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根据清初的制度,担任朝仪唱赞的"鸿胪寺序班"选用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生员。而到乾隆十七年,以山东等三省"土语难变",清朝把序班的籍贯限定在直隶,从此以后直隶音成为朝廷唯一公认的权威性语音。但明清时期的江南人不大重视"北音",把"南音"视为自己的标准官话。利玛窦等传教士重视南京话,可能受到了南方这种正音观念的影响。清代直隶音在宫廷里享有权威性语音的地位,但它还没有成为整个汉人的共同语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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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37 / 544+575 +575-576
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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