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证人主体资格质疑附视频

被引:3
作者
张平华
毕海平
韩刚
机构
[1] 烟台大学
[2]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键词
证人; 自然人; 单位; 废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的证人制度规定:自然人、单位都可以出庭作证。但从证人的自然本性、国外证人立法、单位的作证方式及证言效力上看,证人应仅限于自然人,应逐渐废弃单位的证言主体资格。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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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 [1] 美国民事诉讼法[M]. 经济日报出版社 , 白绿铉著, 1998
  • [2] 中国刑事诉讼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樊崇义主编, 1996
  • [3] 民事诉讼法新论. 王甲乙,杨建华,郑健才. 三民书局 . 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