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与法治的协调统一——从长春亚泰案谈行政协会的性质与法律监督

被引:5
作者
李昕
机构
[1]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
关键词
公共行政; 行业协会; 公务法人; 自治; 法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 ,我国出现了如律协、足协、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具有自治属性的社会组织 ;这些组织具有全体性、自治性和公权力性 ,承担着原由政府部门行使的管理职能 ,成为公共行政的主体。对这些组织既要予以法治监督 ,又要注意保护其行业自治权 ;在司法审查时 ,需要从设置诉前行政救济程序与合理限定司法审查范围等方面防止司法权过度介入其自治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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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论行政诉讼中的事实问题及其审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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