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证中的融贯论——转型时期和谐理念的司法体现

被引:6
作者
侯学勇
赵玉增
机构
[1] 山东政法学院法律方法研究所
关键词
社会转型; 利益多元; 法律论证; 融贯论; 和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背景下,转型时期凸显利益多元化特征,而和谐社会的司法建构,应当在保证争讼主体机会平等的基础上,以整体性观念衡量利益纷争。对话的法律论证模式从程序上保证了多元主体参与法律决定、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权利。但是,只有平等的对话与协商难以有效解决纠纷,法律决定是在对话式法律论证的基础上,依据融贯的司法信念进行整体衡量的结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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