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关于生产救灾的补充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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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 补充指示; 生产救灾;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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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指示各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各省、市人民政府、行署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上说:『必须认识灾情仍是严重的,救灾工作仍是艰巨的……据目前统计,全国无吃缺吃的尚有七、八百万人,这就必须引起各级人民政府及人民团体的更高度的注意,认识到生产救灾是关系到几百万人的生死问题……决不可对这问题采取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的态度』。为要实现政务院指示的目的,本部特依据政务院指示的方针,予各级政府以下列补充指示:第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救灾负起高度的责任,不要饿死一个人!如有对灾情不了解,对春荒无准备,饥饿来临,毫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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