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不能游离于法律框架之外

被引:8
作者
胡锦光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的体系;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宪法; 国家机关;
D O I
10.16619/j.cnki.rmlt.2011.23.084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政策、法律主要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此时突破法律进行改革是有特殊的社会背景的,但代价也是巨大的。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宪法和法律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一切体制、机制和方法上的创新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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