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纵深发展,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种变革引发了宪法内容与宪法规范对于社会事实的相对滞后性,并且这种滞后已经突破了宪法解释所能容纳的范围与技术要求。面对这一形势,党中央审时度势,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做出了对我国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的重大政治决定,开启了自1982年宪法颁行以来的第五次宪法修改。这次宪法修改应该包括宪法指导思想、国家建设目标、政治体制、司法体制、农村土地制度及宪法具体实施部门等相关内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范,能够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从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