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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谈医疗机构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被引:2
作者:
窦超
董炳为
王忠心
冷敏
机构:
[1]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来源:
关键词:
医疗机构;
权益;
保护;
D O I:
10.16766/j.cnki.issn.1674-4152.2003.03.058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目的 探讨医疗机构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方法 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深入学习。结果明确“医疗事故”重在预防、规定发生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三条解决途径 ;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 ,鉴定改由医学会主持 ,患者的权利增多 ,变补偿为赔偿”等六个特点。结论 医疗机构应注意七方面的权益保护 :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 ;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保留好病案记录 ;注意尸检问题 ;建立平等、互相尊重的新型医患关系 ;与同行、科室间相互配合 ,切勿贬低、推诿 ;向医学会提交完整有效的病案材料 ;与患方协商解决问题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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