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程序的法典化

被引:5
作者
伍劲松
机构
[1] 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
关键词
行政程序; 法典化; 法律原则; 基本制度; 检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7 [地方法制];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行政程序法典化对于促进行政参与 ,防止行政侵权 ,保障公民法益 ,提高行政效能 ,具有重要的意义。台湾的“行政程序法”吸纳了德、美、日、法等国的立法经验 ,注重实体与程序的合一 ,实现了行政程序法典化。本文着重探讨台湾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特点、法律原则及基本制度 ,并检讨其缺失 ,以裨益于大陆地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
引用
收藏
页码:22 / 28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典化之研究 [J].
陈亚平 .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 (04) :38-44
[2]  
行政法[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翁岳生编, 2002
[3]  
“我国”行政程序法立法过程的几个特点. 陈爱娥. 月旦法学杂志 . 1999
[4]  
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 陈恩仪. 三民书局 .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