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用地研究:内涵、分类与时空格局

被引:134
作者
喻锋 [1 ,2 ]
李晓波 [1 ]
张丽君 [1 ]
徐卫华 [3 ]
符蓉 [1 ]
王宏 [2 ]
机构
[1]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战略研究重点实验室
[2] 北京师范大学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学院
[3]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关键词
生态用地; 分类; 时空格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01.2 [土地管理、规划及利用];
学科分类号
083306 ; 0903 ;
摘要
生态用地具有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衡量一个地区国土生态环境质量好坏的"晴雨表"。在综述生态用地概念内涵基础上,划分生态用地类型、构建生态用地分类体系,基于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对我国生态用地开展评估。研究表明:(1)生态用地内涵在区域尺度上主要有"生态要素决定论"、"生态功能决定论"和"主体功能决定论"3种观点,生态功能主体性应作为界定生态用地的基本准则。(2)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主体功能,生态用地分类体系包括湿地、森林、草地和其他生态土地4个一级类型、19个二级类型。其中,湿地、森林、草地可统称为基础性生态用地,其他生态土地为保全性生态用地。(3)2008年我国生态用地总量7.64×106km2,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80%,其中基础性生态用地约为5.31×106km2;基础性生态用地总量和人均基础性生态用地面积在空间上均呈现出"东南低、西北高"的特点;2002年至2008年间,我国生态用地总量与基础性生态用地面积均呈逐年下降态势,年均分别减少0.55×104km2和0.18×104km2,部分地区生态安全状况不容忽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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