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与法律适用探讨

被引:10
作者
宋志红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
关键词
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法律性质; 法律适用;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7.02.037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的不同认定会影响到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解释和判断、解决合同纠纷时的实体和程序法律适用等。从价值衡量和纠纷解决之便利与效率的角度考虑,对具有双重性质的出让合同产生的纠纷,在实体法律适用上应区分不同属性部分的内容分别适用民法规则和行政法规则,在程序法律适用上则应将合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适用民法规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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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 (01) :99-102
[2]  
行政契约论[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余凌云著,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