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行政”向“责任行政”的范式转化

被引:7
作者
刘祖云
机构
[1]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站
关键词
责任缺失; 权力行政; 责任行政; 范式;
D O I
10.16524/j.45-1002.2006.03.003
中图分类号
D623 [国务院];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4 ;
摘要
究其深层的根源分析,我国行政行为的“责任缺失”是因为在传统社会主义的体制下,“权力行政”成为我国政府主导的行政范式,这与社会主义政府的价值追求是矛盾的。当今,在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的新背景,基于对“责任行政”范式的认识,我们必须实现由“权力行政”向“责任行政”范式的转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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