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院适用宪法的“体制空间”

被引:5
作者
朱福惠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律系
关键词
宪法适用; 宪法解释; 宪法监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作者认为我国法院虽然没有宪法解释权 ,但是法院在审理涉及到公民权利的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宪法 ,在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尚未确立的条件下 ,可以通过司法手段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 ,而且在我国现行宪法体制的框架内 ,法院适用宪法仍然有较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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