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障碍因素与制度创新

被引:11
作者
李伟毅 [1 ]
赵佳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 中国国际扶贫中心
关键词
农民收入; 财产性收入; 制度创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3.8 [农业收入与分配];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财产性收入是我国农民收入的四大构成部分之一,不仅对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事关社会公平等重大问题。目前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呈现出不足与不均并存现象,不仅绝对数量少,与城镇居民差距大,而且分配不均的问题也比较突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除城乡居民财产分布的差异之外,还包括农村土地、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金融等方面的制度障碍,以及财产性收入的自我强化机制。因此,为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在拓展农民收入来源渠道、夯实财产性收入来源基础的同时,重点通过推动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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