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合同缔约过程中的损害责任

被引:1
作者
肖三红
彭前桂
机构
[1] 湖南省电力法律协会
关键词
损害责任; 信赖利益; 谈判; 合同成立; 损害结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 我国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合同法,新增加规定了合同成立之前的缔约即谈判或协商过程中的损害责任。这是过去几个合同法所没有规定的。由此过去人们也就没有在意这方面的问题而追究这方面的责任。现在新合同法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就不能不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因此,对这一新规定有个基本了解,是完全必要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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