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关于网络空间主权原则适用的论战主要集中于"间接适用论"与"直接适用论"之间。前者弱化主权原则地位,与国际法主流和传统背离,有助长网络霸权之风险,但因自有其论证逻辑,为美英官方所青睐。后者内部也存在相对适用路径与绝对适用路径的分歧。相对适用路径未能充分展现其相对于"间接适用论"的优越性,无法排斥其存在,绝对适用路径目前主要体现于官方政策中,相关理论支撑不足。我国应在绝对适用路径下坚持网络空间主权的直接适用论,同时深入探究网络空间本体,积极研究主权的概念与法理、不正当干涉原则的内涵外延及低烈度网络空间行为的规制,为抢占历史机遇期,提升本国网络实力和发展和平友好的网络空间环境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