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的角色伦理

被引:2
作者
王银娥
机构
[1] 西安文理学院《唐都学刊》编辑部陕西西安
关键词
法官; 角色伦理; 公仆意识; 廉洁; 公正; 刚毅; 谨慎; 平和;
D O I
10.16366/j.cnki.1000-2359.2004.06.012
中图分类号
D91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法官不仅是公共权力的拥有者和支配者,而且是所有"官"中最具特殊意义的"官",因其管理的是涉及社会正义之事,是正义的裁判者。因而,法官不仅要具备公仆意识、廉洁、公正的官德,而且还应具备其作为职业者的职业伦理,即刚毅、谨慎、平和。由于法官角色的特殊性,所以应加强对法官道德伦理的制度化培育,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并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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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论司法信用的重构 [J].
陈异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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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社会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赵震江主编,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