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管理权的行政法理思考

被引:4
作者
彭贵才 [1 ]
吕艳辉 [2 ]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2]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立高等学校; 管理权; 行政处分; 司法干预;
D O I
10.15939/j.jujsse.2006.05.003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非政府组织对学生所行使的管理权的性质如何定位,在多起涉讼案件判定后确有再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必要。首先,要改变传统行政法理论仅强调政府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以及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才受行政法调整,而公立高等学校为非政府组织,其对学生的管理权属非典型行政权力的观念;其次,公立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权应为社会行政权,属行政权组成部分,受行政法调整;再次,因公立高等学校的管理权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性和被滥用的空间,对学生的切身利益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应将其纳入司法干预的范畴,但应对其权力内容进行科学划分,而非全部均能实施司法干预。
引用
收藏
页码:18 / 23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申素平.谈美国司法上的学术节制原则[J].中国教育法制评论,2004(00)
[2]  
侯书栋,吴克禄.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正当程序[J].中国教育法制评论,2004(00)
[3]  
申素平.论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公法人地位[J].中国教育法制评论,2003(00)
[4]   权力的多元化与社会化 [J].
郭道晖 .
法学研究, 2001, (01) :3-17
[6]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7]  
张俊宗著.现代大学制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8]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9]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10]  
黎军著.行业组织的行政法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