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鸣冤”的由来

被引:2
作者
姜晓萍
机构
关键词
登闻鼓院; 检院; 登闻院; 监察御史;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1992.04.030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在中国古代,封建帝王为了听取官民谏议之言或冤抑之情,特别在皇宫大门外设登闻鼓,规定若有认为审判不公的,可以击登闻鼓诉冤.负责登闻鼓的官吏听到鼓声则立即出庭受理立案,不得有误. 我国古代典籍对登闻鼓的记载最早见于西晋.《晋书·武帝纪》日“西平人曲路,伐登闻鼓”.《晋书·范坚传》也载:“永嘉年间,殿中帐吏邵广因盗宫幔三张被处以死刑.他的两个儿子认为判决太重,于是“黄幡挝登闻鼓乞恩”.上述说明,西晋建立之初,司马炎便令人设置了登闻鼓,其主要用途是使官民击之诉冤.西晋统治者置登闻鼓以听民冤是受上古“谏鼓”“谤木”之制的影响.《淮南子·立木训》载“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最初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下情上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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