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编纂体例之我见——以绝对权与相对权的二元结构为中心

被引:5
作者
胡波
机构
[1] 暨南大学广东珠海
关键词
物权与债权二元结构; 绝对权与相对权二元结构; 民法典; 编纂体例;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4.07.032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以物权与债权二元结构为基础的德国民法典体系已无法包容一些重要的基本民事权利类型和民事法律规范,制定中国民法典时有必要加以改良。提出以绝对权与相对权的二元结构为中心确定中国民法典编纂体例的新思路,既承袭了我国业已形成的德国民法思维传统,又是对物权与债权二元结构的发展。
引用
收藏
页码:132 / 136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9 条
[1]   中国制定民法典的若干问题 [J].
陈华彬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3, (05) :49-56
[2]   人格权制度在中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J].
王利明 .
法学研究, 2003, (02) :32-45
[3]   松散式、汇编式的民法典不适合中国国情 [J].
梁慧星 .
政法论坛, 2003, (01) :10-15
[4]   知识产权立法体例与民法典编纂 [J].
吴汉东 .
中国法学, 2003, (01) :47-57
[6]  
中国民法典起草思路论战[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徐国栋编, 2001
[7]  
罗马法概论[M]. 法律出版社 , (英)巴里·尼古拉斯(BarryNicholas)著, 2000
[8]  
德国民法总论[M]. 法律出版社 ,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Medicus)著, 2000
[9]  
民法总论[M]. 法律出版社 , 梁慧星著,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