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来源发现

被引:8
作者
李旻
机构
[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关键词
检察机关; 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来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3 [检察院];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对公益诉讼的案件来源仅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比较原则和笼统。本文认为,"履行职责"包括且必须是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的全部职责,"发现"不限于自行发现,还包括检察机关通过举报、控告、转交等方式获悉案件线索。在当前的试点阶段,检察机关应重点做好宣传引导、关注有关案件线索、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等工作。
引用
收藏
页码:67 / 69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J].
应松年 ;
胡卫列 ;
张步洪 ;
杨伟东 ;
王建新 ;
杜宏伟 ;
崔俊杰 ;
刘洋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5, 23 (03) :60-68+173
[2]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刍议 [J].
袁本朴 .
人民检察, 2015, (03) :6-12
[3]  
检察制度原理.[M].樊崇义; 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
[4]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M].甘文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