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自由、国家干预与中国合同法

被引:12
作者
金健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契约自由,国家干预,中国合同法;
D O I
10.13415/j.cnki.fxpl.1998.06.007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契约自由原则是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是近代契约法的核心和精髓。本世纪以来,国家对契约自由的干预,并非对契约自由的根本否定。契约自由作为契约法上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地位并未动摇,相反,更加科学、合理。文章认为,我国合同法既要高举契约自由的伟大旗帜,又要防止契约自由的无限滥用,坚持国家适度干预下的契约自由,只有如此,才能使真正的契约自由精神得以发扬光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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