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薄熙来贪污案看“一对一”场合言辞证据的审查判断

被引:2
作者
李斌 [1 ,2 ]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关键词
证人证言; 谷开来; 一对一”证据; 贪污案; 薄熙来; 言辞证据; 审查判断; 被告人; 场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101 ;
摘要
<正>[基本案情]2000年,在被告人薄熙来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承担了一项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薄熙来负责,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具体承办。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上级单位通知王正刚,决定向大连市人民政府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王正刚遂就如何处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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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对一”证据的审查运用 [J].
侯聘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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