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省管县是地方财政分配的一种主要形式。新中国成立后,地方财政分配模式主要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在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地市合并、撤地为市”,“市管县”代替“省管县”成为地方财政分配的又一模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管县”体制的弊端逐步暴露出来,成为阻碍县域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近三年来,部分省市从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增强省级宏观调控能力出发,在历经了“市管县”体制之后,又重新回归“省管县”体制,“省管县”再次成为财政改革的焦点。“市管县”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涉及到财政体制的改革,也涉及到地方行政体制的改革。“省管县”是改革“市管县”体制的唯一必然的选择吗?为什么?从理论上回答这个问题,对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和三农问题等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