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值班律师制度的价值与完善

被引:45
作者
程衍
机构
[1] 国家“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值班律师; 法律援助; 刑事辩护; 人权保障;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7.04.013
中图分类号
D926.5 [律师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刑事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使得我国法律援助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尖锐,而这也是刑事辩护率一直不能得到有效提高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值班律师制度的广泛建立旨在解决这一问题,其以减损个案法律援助质量为代价,换取法律援助数量的增长。我国值班律师制度还不够成熟,存在以下问题:值班律师的诉讼身份没有得到明确,严重影响了其诉讼权利的行使;缺乏长效运行机制,值班质量难以保障。因而应当明确值班律师的辩护人身份;以聘请全职值班律师或者与律所签订长期值班合同为手段,建立长效的值班机制。就未来发展而言,需要警惕值班律师制度的滥用,防止损害被援助者的诉讼权益。在将来的制度设计中,应当明确值班律师制度和传统法律援助形式的适用案件范围,保证二者相辅相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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