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义利益解释规则适用问题探讨

被引:4
作者
王静
机构
[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解释规则; 被保险人; 投保人; 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当事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4 [保险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当保险合同条款存在疑义时,应作对保险人不利的解释,这就是保险合同中的疑义利益解释规则。目前,世界各国保险立法或司法判例大多都确立或采用此规则。我国保险立法吸收借鉴这一立法经验,在《保险法》第31条中作了规定。由于我国立法对疑义利益解释规则的规定过于粗疏,且对该解释规则与合同法其他解释原则的关系未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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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法律特殊规则的优先适用 [J].
于永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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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合同解释原则及方法探析 [J].
曹菁 .
内蒙古保险, 1999, (03) :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