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款》的“款”字探源——兼谈“都”字

被引:3
作者
吴治德
机构
[1] 湖南通道县文化局
关键词
侗款; 九十九; 公款; 王朝; 铜鼓卫; 侗族; 峒蛮;
D O I
10.13965/j.cnki.gzmzyj10026959.1992.02.024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本文所议的“款”字,是指历史上侗族把它视为本民族法制的那种“款”,而不是指在以后讲款传款过程中派生出来的、作为文学品类之一的“款词”(即侗族的朗诵词)。 一、侗款的原始名称不叫“款”,而叫“石法”。 世间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而且,在发生时,有其应运而生的必要性;在消亡时,亦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在侗族历史上的“石法”(jinl、bial)出现之前,作为古越人一支的侗族,仍未脱离有如汉语古籍文献上所说的“越人好斗”的旧习。在侗族古籍《侗款》的“九十九公款词”里,就记载了贵州及广西的一些侗寨自相内乱的一些情况。有这么一段侗语说道:“jenl yuih sinc daih kongp wangc,senl mags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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