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法制化研究

被引:4
作者
李秋高
机构
[1] 广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风险; 法制化; 不确定性; 未来指向性;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1.08.006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风险控制法制化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传统法律理念中法律的确定性及其过去指向性与社会风险的不确定性及其未来指向性存在背离。因此,传统法律理念及其制度的革新是风险控制法制化的前提条件与必要途径。具体而言,就是要确立预防的法律理念并在法律制度中引入风险归责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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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2 / 34+114 +114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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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 (01) :81-85
[4]  
偏颇的宪法[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美)凯斯·R.桑斯坦(CassR.Sunstein)著,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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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宪政论[M]. 三联书店 , (美)斯蒂芬·L.埃尔金(StephenL.Elkin),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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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M]. 上海人民出版社 , (美)博登海默(Bodenheimer, 1992